(资料来源:中国环境保护网)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,我国已开始编制《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》,并且已经着手起草指导各地方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。
今后,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,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,必须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。
据介绍,按照规定,各地编制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应当包括规划目标、适用范围、主要内容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,并规定了相应的指标,包括资源产出率、废物再利用率、资源化率等方面的指标。